10月起“黄标车”严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27.08.2014  17:28

  7月1日以来,27个进沪主要道口已查处8000余起“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其中利用“电子警察”非现场查获7000余起。

  上海市交通委昨日举行新闻通气会。上海市交通委表示,按照相关规定,10月1日起,“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将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为此,上海市交通委已进行专门部署,其中对本市“黄标车”将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对外省市“黄标车”不予驻沪备案;对已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黄标车”则不予通过2014年度年审。

  “未参加或未通过年审的车辆名单及涉及企业,全市将统一通过媒体予以公告。”上海市交通委透露,10月1日起,市、区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强重要道口的执法检查,对本市和外省市在本市(运输起讫点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黄标车”,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予以查处。

  上海市交通委同时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近年来提前淘汰、更新累计超过1万辆的基础上,公交“黄标车”今年底之前将全面淘汰。“年内上海将有200辆国三排放标准的公交车将试点加装尾气颗粒物捕捉器。而到明年,上海节能和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使用规模力争达到3000辆以上”。

  新闻通气会上,上海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蔡智刚表示,其实私家车也有“黄标车”,其占上海“黄标车”总数达到30%,“私人‘黄标车’如果去年淘汰,可以有补贴1.2万元;如果今年淘汰,补贴减少一半,即6000元”。

  数据显示,近年来,上海已累计淘汰“黄标车”10余万辆,而今年则将淘汰16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