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黄标车不得从事运营 将实施“双罚制”

27.08.2014  10:59

  市交通委昨日宣布,10月1日起,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将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年内本市将淘汰16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其中不乏私家车。“10月1日后,黄标车将按照无证车辆处罚执法,并实施单位和责任人‘双罚制’。”交通委负责人表示,届时重要道口加强执法检查。7月1日以来,27个进沪主要道口已查处“黄标车”违反禁令驶入S20外环路以内的交通违法行为8000余起,其中利用“电子警察”非现场查获7000余起。

  针对在用车辆,目前200辆国三排放的老公交车开始试点加装尾气颗粒物捕捉器。道路运输处相关负责人透露,该装置犹如为车辆戴上“口罩”,在车辆动力没有降低前提下,有效阻断了80%-90%的颗粒物,比如车辆启动瞬间的黑烟,市民基本看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