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启动道路违法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十大违法行为

24.03.2016  15:58

图片说明:资料图

  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道路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动员会上,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表示自即日起开展全市范围内的集中整治,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开展常态长效治理,确保上海道路交通秩序取得全新面貌,努力实现“四个显著”工作目标。

  四个显著目标包括:一、突出违法行为显著减少。上海79条主干道和各区县划定的160处重点路段机动车违法停放,外环线内和郊区中心城镇机动车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直流路口等常见多发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市面上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非法客运等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现象基本消除,交通秩序乱点、堵点显著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显著提高。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显著优化。重点路段禁止临时停车标志标线设置、76条单行道建设、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梳理更新等任务全面完成,外环以内各条主、次干道和支路静态交通执法“电子警察”全覆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四、道路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意识显著提升。道路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行为大幅减少,道路交通执法权威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法守法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中,重点整治十大类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乱停车、机动车乱占道、机动车乱变道、机动车乱鸣号、机动车涉牌违法、机动车路口违法行为、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非法客运。重点整治范围则包括:一、79条交通干道,各区县划定的160处重点路段。二、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三、轨道交通站点、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大型绿地公园、旅游景点等区域相关道路。四、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此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将借鉴上海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做法,让驾驶人、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人,都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人民警察指挥。而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或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处罚信息,将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