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以师德为核心积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08.09.2015  15:44
      9月7日,人社部、教育部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遵循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制度,这对于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深化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教委表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将会同人社部门按照要求,重点围绕统一职称系列(包括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等)、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等方面,积极做好本次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在本次改革过程中,市教委将抓住师德这一核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修养,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的精神,加大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中小学教师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稳固教师职业道德根基。

市教委将在科学构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制度的过程中严守师德底线规范,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行为规范,以最严规范、最严检查、最严惩戒,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切实在职务评聘中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