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条例修正案草案听意见

03.09.2014  10:01
  哪些商品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泄露消费者隐私信息该如何制裁?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就《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这是上海人大举行的第13次立法听证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会议。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改列为常委会今年立法正式项目。此次听证包括三大内容:修正案草案细化了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确认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商品范围、确认程序,细化了退货商品的完好性要求,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如何;修正案草案对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的原则、方式以及建立信息保密和管理制度等作了规定,并对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作了限制,这些规定是否合理、可行;修正案草案规定了消保委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投诉的职责及办理程序,其操作性、便利性如何。

  听证会主持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此次听证会通过公开报名,遴选出18位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就三个主题分别进行意见陈述。这些代表中有各个年龄层次、各种职业背景的消费者,有来自不同行业的经营者代表,也有专家、律师、新闻记者和消费维权工作者等,年龄最大的65岁,最小的23岁。同时邀请15位市民作为旁听人员。

  听证会上消费者、经营者、监管者等各方利益主体,藉由听证会这个平台表达各自诉求,开展思想与观点的交流交锋,部分听证人与陈述人、提案人代表进行了良好的互动。下一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汲取听证会上各位陈述人的意见以及社会各界的智慧,努力将这部法规修改好、完善好,让广大市民真切感受到这部法规对推动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产生的实实在在的功用。

  本次立法听证会在公开透明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立法听证会由上海广播电视台法治天地频道进行了电视直播。此外,上海广播电视台东广新闻中心进行了广播直播,东方网、看看新闻网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上海发布"进行了微直播。

选稿:贡小翔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