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55项服务定价权交给市场 预期价格不会大波澜

19.01.2015  14:51

  1月19日消息:昨天,上海市政府将55项服务或商品的定价权交给市场,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对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价格放开后会出现何种走势。记者采访后发现,新近被取消、下放的定价项目,集中在市场竞争充分的领域;同时,相关部门已把“确保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作为核心问题,一系列后续监管措施即将得到强化。因此,可以预期,价格不会出现大的波澜。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消失在新版《上海市定价目录》中的项目,经过各方仔细梳理,符合上海本地实际,具备了价格放开的条件。比如,房产经纪服务收费,此前一直按上下家合计不高于房产成交价2%的规定执行,但据物价部门调研,目前本市二手房买卖中介费实际水平为成交价的1.6%,低于原先的限价;同时,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最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不足10%,而在其他部分大城市,近半数市场由两三家企业控制;因此,上海房产中介市场的竞争非常充分,价格放开具备条件。再以货运出租车为例,物价部门的调研显示,在上海,这一服务已拥有较高替代性,相关消费者也很少有突发运输的需求,往往是提前预约,因此可以充分货比三家。

  事实上,当前我国CPI、PPI持续走低,国际市场的输入性价格也在低位,价格改革正处于“窗口期”。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树杰此前曾向媒体表示,上世纪80年代,因为商品供应不足,价格放开被寄望于能吸引投资者、实现供需平衡,因此此举常常推高物价指数。但现在,大量商品和服务供需基本平衡或供过于求。对本市主管部门来说,放开价格并不代表“一放了之”。市物价局总经济师罗惠民说,一系列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已经启动,如加强执法,打击企业通过横向串通或是纵向垄断等价格干预行为。同时,政府也会督促经营者明码标价,参与或引导行业协会等加强价格分析预警、增加对价格及其走势的信息公开,以市场透明度换取价格的稳定。

  正如去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价格改革时所提到的,政府定价表面上好像是在保护消费者,但实际上,在多数领域,受保护的并不一定是消费者的利益:“市场定价实际上是给了消费者更多自主选择的权利,从长远来看,对于消费者是有利的。

  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阮青表示,充分赋予市场定价权也会倒逼改革,刺激企业提升管理和服务质量;同时,消费者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不同层次的个性化服务。为此,除了放开定价权,政府部门另一重要任务就是优化价格形成机制,让“市场之手”能指挥好企业的经营。再以房产中介为例,去年下半年,国务院已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认证,企业经营门槛显著下降。相关分析人士认为,二手房交易有望进入“全民经纪人”时代,这将进一步刺激竞争。在此背景下,即便放开价格,中介企业随意加价的可能性也几乎不存在。

  除了政府和市场的调节,在价格不断放开的大趋势下,消费者的维权能力也在提升。过去,老百姓往往将“这个价格是政府规定的”视为一份安心与保障;但眼下,人们已越来越习惯于通过比价、维权、参与公共事务(比如监督小区物业招标)等维护自身权益;媒体也可以通过舆论监督,为企业的非正常提价行为施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