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试行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 热门学校报名人数增加

05.02.2015  11:00

  东方网2月5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2015年,本市户籍的所有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都可在居住地登记入学。昨天,市教委公布了《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显示,今年将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同时,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解读了今年招生入学的几大变化。

   热门学校报名数会增加鼓励倡导静安试点经验

  近年来,上海逐步扩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居住地登记入学试行范围。今年起,这一政策在本市全面试行。也就是说,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在居住地登记入学。

  市教委副主任贾炜表示,教育部门已预计到政策全面试行后,部分热门学校的报名人数会有所增加。因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居住地学区范围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贾炜表示,将鼓励和倡导区县结合实际情况,参照静安区试点经验操作。去年,静安区推出入学新政,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二胎和双胞胎等入学不受规定限制。“采取这样措施,是为了遏制对于学区房的炒作,以及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公平公正。”贾炜说。

  据市教委基教处调研员朱蕾介绍,初步排摸显示上海今年小学入学人数在15万左右,相比去年略有下降。从历年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试点情况来看,每年约1万名人户分离人员拥有相关需求。目前各区县初步排摸预判,对于政策全面试行后增加的需求基本可以在居住地区域内统筹解决。

   入学报名系统今年启用试行小一新生信息登记

  今年,本市还将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区县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获取公办小学入学通知、民办中小学面谈以及录取通知等。

  利用这一系统,今年本市将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制度。年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先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再按招生范围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对于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未入园适龄儿童的家长可前往各区县指定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

   统一系统将遏制赶场奔波限报民办小学2所初中3所

  今年,本市将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行为。据悉,由于以往各区县网上报名系统“各自为政”,部分家长在不同区县网站报名多所学校,往往导致孩子赶场奔波。今年,全市统一报名系统开通后,这一现象将得到遏制。

  根据规定,家长登录系统时,要为孩子选定在户籍或居住地就读区县,一旦选定,意味着只能填报该区县的民办中小学或者有寄宿制条件、被许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的民办中小学。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最多填报2所民办小学或者3所民办初中。

  同时,今年“两个限定”“两个公开”“三个承诺”等办法也将由民办小学向民办初中延伸。这些办法包括,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要向社会公开,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今年本市将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继续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满3年,且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从首次登记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各区县教育部门办理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