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五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公布

05.02.2015  09:11

  昨天,市教委公布的《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年首次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从公布招生政策、入学信息登记,到统筹安排新生入学等实现一平台管理。同时,将在此前试点基础上,全市范围内实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

  启用入学报名系统

  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及时了解市、区县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填报民办学校入学志愿、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获取公办小学入学通知、民办中小学面谈以及录取通知等。据悉,这一系统的手机客户端也将面世,方便家长查询政策及相关入学信息。

  2015年本市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在“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办法,2015年4月25日—27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2015年4月28日—30日接受民办初中报名。对于有意愿选择民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2所民办小学或者3所民办初中。

  小学入学须先信息登记

  与之相匹配的是,今年本市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年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先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再按招生范围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其进入小学就读。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