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恢复进口瑞士OM Pharma SA 细菌溶解产物胶囊的公告(2018年第29号)
02.03.2018 01:2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7年3月20日发布《关于停止进口瑞士OM Pharma SA细菌溶解产物胶囊的公告》(2017年第30号)后,瑞士OM Pharma SA经过整改,已完成整改要求,相关变更的补充申请已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于2017年9月26日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恢复瑞士OM Pharma SA细菌溶解产物胶囊进口,要求各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恢复瑞士OM Pharma SA细菌溶解产物胶囊的进口通关备案。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8年2月24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2.03.2018 01:21
总局关于发布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告(2018年第40号)
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抽检粮食加工品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监管相关21个信息化标准的通知
食药监〔2018〕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