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

23.09.2015  09:10

  1985年9月23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总工会建立上海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由市总工会、市物价局共同委派负责人组成;决定在各区县设职工物价监督分站。普陀区先行试点,建立第一个区职工物价监督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