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4月起调整 增量气每立方米降0.44元
■天然气门站价格
包含天然气出厂价格和长输管线的管输价格。我国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管理,门站价格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直供用户为上游气源企业直供的大型工业用户。
■增量气门站价格
按照既定目标,我国于2013年6月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其中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含出厂价和管道输送费)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则分“三步走”。
晨报记者 宋杰 综合新华社报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28日宣布,决定自4月1日起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同时,今年将全面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去年,国家发改委出台阶梯气价指导意见,推行阶梯气价制度。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的比价安排,实行超额累计加价方式计费。
据了解,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已率先实施了阶梯气价政策。例如,上海自2014年9月1日起对居民管道燃气价格进行上调,并同步实施阶梯气价。
价改完成“破冰之旅”
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决定自4月1日采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价格并轨后,非居民用气价格基本理顺,意味着我国天然气价改完成“破冰之旅”。
根据发展改革委发出的通知,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同时,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通知明确,化肥用气价格改革分步实施,再给企业一定过渡期。此次化肥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元,同时提高化肥生产用气保障水平,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的价格优惠政策。
2013年、2014年国家连续两次较大幅度调整非居民用存量气价。2015年4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实现并轨,实现了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的目标,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为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积累经验。
专家:将继续推阶梯定价制
在专家看来,尽快实施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不仅有利于创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企业平等竞争,也为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奠定良好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存量气与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相差0.48元左右。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下降,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也相应回落,存量气与增量气价差大幅缩小,这为实现价格并轨创造了难得的有利时机。先期开展改革试点的个别省份只需提高0.02元,即可实现并轨,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
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震说,国内存量气价和增量气价完成并轨是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定价化繁为简符合我国能源定价市场化改革的思路。
隆众石化网分析师王皓浩认为,本轮气价调整后,天然气发电、化工以及天然气汽车行业均会受到影响,有助于缓解部分地区出现的天然气“逆替代”现象。其中,用增量气比重大的企业用气成本会明显下降。未来新投产的液化天然气工厂和计划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的用户受益最为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本轮气价调整主要针对非居民用户,并不涉及居民气价。专家认为,长期来看,居民气价将会继续推行阶梯定价制度。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一方面可以减少资源浪费,鼓励民众节能,另一方面也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上游供气企业的合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