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实践“1+2+3”集中教育模式

14.03.2016  15:02

      “1个目标”是指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将其转化为守法公民,并最终顺利回归社会。“2个自主”,一是社区服刑人员在完成必修课程后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选修课程;二是授课结束后社区服刑人员可自主为老师打分。“3个集中”,一是全区初期矫正对象集中参加矫正中心设置的6项必修课程;二是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参加课堂测验;三是矫正中心综合服刑人员学习情况每季度集中进行奖评,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并纳入计分处遇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