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半数员工周均上班超40小时 10.2%"51-60小时"

11.10.2016  16:40

  加班超时比比皆是调查显示,仅有42.4%的从业人员每周劳动时间在“40小时以内”,45.4%的从业人员每周工作“41-50小时”,每周工作达“51-60小时”的占10.2%,另有极少数从业人员“超过60小时”,比例达到1.9%。统计发现,“三资企业”的加班劳动明显多于体制内单位。

  仅7成获足额加班费调查显示,2016年有近七成劳动者能获得“全额支付”加班费,获得“部分支付”加班费的比例为两成,而表示“极少支付”(3.90%)和“完全没有支付”加班费(8.1%)的比例较少。这表明,共计88%的劳动者在加班劳动后都能收到不同数额的加班补贴。

  少数企业不规范用工2016年,与用人单位签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占67.9%,签有“不固定期限合同”的占19.2%,签有“项目合同”的占6%,签有“临时合同”的占2.1%,没有签订合同的占4.8%。由此可见,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比例共计95.2%,但仍有少数企业存在不规范用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