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6个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0月全国实施

27.08.2014  10:19
  继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之后,更多来自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正在“溢出”。

  市工商局昨天向企业宣讲国务院日前签发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意味着企业信息年报公示制度正式走入公众视野。10月1日起,公众能上网查询企业的注册登记、动产抵押、股权出质、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

  “一字之差”责任不一样

  《条例》的核心内容是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建立年度信息公示制度。此前,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固定年检时间,不少企业递交完各类材料后都深感疲惫。现在年检变成年报,企业不用再“突击”整理和补充各类年检文件,但这不等于可以从此“放松”。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奕用“一重一轻”来描述信息公示制度对企业的影响:《条例》实施后,企业申报和工商部门审批的任务减轻了,但企业的诚信职责反而加重了,需要对自己上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公众的监督,这对企业来说是很大的压力。

  市工商局市场主体监管处副处长褚卫东指出,从年检到年报,一字之差,内涵千差万别。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是项全新的制度,不是简单地对年检制度的调整。从申报内容讲,年报增加了实时申报的内容,企业应该在股权变更、受到行政处罚、知识产权出资登记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申报,否则要承担法律后果。从公司责任来说,以往企业提交信息对政府负责,年报则转变为对社会负责。

  此外,工商部门会定期对年报进行抽查,发现瞒报、虚报从严查处;公众可以随时查询,发现问题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八成企业“自晒”年报

  其实,年报制度早已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上海为此探索制定了两个地方规范性文件,分别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

  “在淘宝上买东西,消费者比较信任‘皇冠店’。以后谈生意,年报就是企业的‘皇冠’。”彭碳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费佳青说,过去很多处罚信息不透明,企业诚信度很难判断,以后企业年报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所有人都能公平地看到企业的诚信“考卷”。

  褚卫东透露,自贸区内的企业年报公示制度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企业可手持电子U盾“法人一证通”作为身份验证的唯一方式,登录到自贸区年报公示界面提交年报,无需再跑到注册大厅排队。

  这一身份认证,还能用于税务报税、劳动保障等一系列操作时的身份认证,减轻企业的负担。制度起步至今,自贸区内应报企业为1.2万户,其中87%的企业已申报年报。

  据悉,国务院法制办还专程到上海了解自贸区在年报公示制度上的创新做法,并将不少成功经验引入条例。据悉,自贸区内2014年的年报将统一根据《条例》相关规定来落实。

  "报喜不报忧"将被约束

  市工商局负责人强调,虽然《条例》不再依靠传统的行政处罚手段,但对于不按照规定公示信息的市场主体,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信用约束。

  这些约束措施包括设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以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或者企业公示信息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由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为了让年报公示真正发挥效用,监管部门还有两大"利器":一是工商部门将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对企业年报进行抽查;二是如果企业"报喜不报忧",故意隐瞒负面信息,也将面临相应的信用约束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事项上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可以申请的荣誉称号也统统没有,最终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此,目前上海正在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力争实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动,高效地维护市场秩序。

选稿:贡小翔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