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设贷款周转金为中小企业救急 最高可贷1000万元
14.01.2015 17:28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记者13日从黑龙江省工信委了解到,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帮助黑龙江省中小型工业企业缓解融资困难,有效防范和化解流动资金链断裂引起的风险,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黑龙江中小型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中小型工业企业最高可贷款1000万元。《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施行。
中小型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是指为支持中小型工业企业按时还贷续贷,由省级预算安排的扶持性资金。据悉,贷款周转金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同一企业每年申请贷款周转金不超过2次;申请额度不高于企业当期应当归还银行贷款额度的80%,最低额度为3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周转金实行有偿使用,由企业向周转金运行机构按资金使用额每日万分之三缴纳手续费。除手续费外,周转金运行机构不得向企业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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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2015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