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拆违从整治"无证违法施工"入手 上半年拆除近四百处
在豫园街道四牌楼路,两户居民将原有的公管住房拆除,打算建新房。区拆违办获悉情况后,马上派员到现场查处,先后多次找公房承租人和现场施工人员谈话,要求他们立即停止擅拆公房行为,但两户承租者不予理睬,现场施工人员表示“老板关照施工的,没法停止”,施工队负责人则避而不见。区拆违办会同街道、居委会、房办和物业等部门,多次找承租人谈话也收效甚微。最后,不得不由公安机关出面,以“破坏公物行为”定性,才使施工队停止了施工。目前,两户居民已请专业施工队,将房屋恢复原状。
“拆违陷入僵局,类似情况在不少地方都出现过。”区拆违办负责人说。
数据显示,今年3至6月整治的违法搭建中,有70%是公管住房。为此,黄浦区考虑对违法搭建的行为人采取制约措施。刚刚出台的拆违“新规”明确,对拆改公房等存在损毁、占用公共财物情况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由公安机关查处。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建设管理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区拆违办负责人介绍,根据拆违“新规”,区里梳理完善了对“擅自拆除公管房屋行为”和对“无证违法施工行为”的查处流程:对于无证施工行为,实施联勤联动治理,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发现无证违法施工行为,区建交委、区工商分局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接受处罚,并依法暂扣现场施工工具;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人员,派出所派员对其训诫,不接受训诫的,由派出所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居民则仍以宣传教育为主。
对行为人采取制约的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6月18日,黄浦区上半年共拆除违法建筑398处、面积6685平方米。此外,对于确有困难的违建户,黄浦区还在街道层面制定了一户一案帮扶措施。通过合法、合情、合理的民政帮扶、安置生活设施等措施,多渠道、多手段化解矛盾,争取居民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