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召开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反馈会议

30.10.2018  14:40

10月25日上午,黄浦区召开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反馈会议,由上海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黄浦区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市督察组全体成员,黄浦区委、黄浦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黄浦区人大常委会、黄浦区政协主要领导出席会议。

督察意见指出,黄浦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作为上海的核心区和窗口,全区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环境面貌和质量与卓越的全球城市中心城区的区位要求、市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推进解决区内主要环境问题攻坚克难力度不够,部分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力度不够,部门协同不够,生态环保管理机制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督察意见要求,黄浦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的中心城区为目标,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应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督察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于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委、市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

黄浦区委书记杲云认为督察意见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方向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一是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深刻认识环保督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严、从实、从速抓好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要聚焦短板、靶向发力,切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要紧盯整改目标、完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措施落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要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全力确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果。区委区政府将成立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督察组反馈的意见,逐条逐项研究,细化对策举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区整改方案制定,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在市级媒体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杲云强调,要把做好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举措,全员上阵、全情投入、全力以赴,切实将“四个意识”体现到具体行动中,以饱满的精神、深入的作风、务实的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取得理想成果,推动黄浦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黄浦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