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像传》引发肖像权之争 鲁迅之孙状告作者未获支持
东方网11月10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鲁迅像传》是一本介绍鲁迅生平的传记类书籍,2013年7月该书出版后随即引发了一场肖像权的纠纷。周令飞等鲁迅四名孙子女以该书照片侵犯鲁迅肖像权为由,将作者黄乔生和出版单位、销售商一同告上法庭。黄浦区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四原告提出的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等全部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据悉,该案是多起涉及鲁迅肖像纠纷案件中首例以判决方式审结的案件。
114张肖像照片引发诉讼
周令飞、周亦斐、周令一、周宁是鲁迅的孙子孙女,去年5月,四人发现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由北京鲁迅博物馆副馆长黄乔生编写的《鲁迅像传》一书,使用了114张鲁迅的肖像照片并配以文字解说。该书通过国内外知名实体和网络书店进行公开销售。此举引起了四兄妹的不满,他们认为该书已构成侵权。
周令飞等人多次试图与黄乔生协商化解此事,均未果。今年2月,周氏兄妹向黄浦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判令黄乔生、贵州人民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当当网、上海书城立即停止销售该书;黄乔生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黄乔生和贵州人民出版社共同赔偿5万元,当当网、上海书城各赔偿1万元。
是否盈利为目的成焦点
庭审中,双方围绕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被告是否实施了肖像权侵权行为以及原告的民事权益有无损害三大争议焦点开展了辩论。
黄乔生辩称,死者没有肖像权,肖像权作为人格权不能继承,原告四人并非肖像权人本人,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对此,周令飞等四原告则认为死者肖像权应受法律保护,擅自以盈利为目的使用死者肖像的,死者近亲属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针对涉案书籍中所使用的114张照片,黄乔生承认使用前没有经过原告同意,但认为这些照片早已在各类出版物及展览中向公众开放,已进入公共领域,自己作为北京鲁迅博物馆研究员,使用馆藏照片著书系基于学术研究需要,并非以盈利为目的。
涉案照片属合理使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虽不是肖像权的主体,但其肖像仍应是法律保护对象,对死者肖像的使用通常应经得对该肖像享有特定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的近亲属同意,未经同意使用死者肖像,造成近亲属特定利益损害的,近亲属有权主张损害赔偿。但本案中,被告黄乔生作为北京鲁迅博物馆的研究馆员,利用博物馆的鲁迅藏品照片,通过对丰富历史资料的整合和以照片为佐证的学术研究方法,著成、出版《鲁迅像传》一书,属于对死者肖像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据此,黄乔生等各被告均未侵害到周令飞等四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原告各项诉请难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