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园路90高龄小楼屋顶被掀 脆弱砖木结构上建复式

28.08.2014  16:30

  欢迎收听东方传呼,我是张怡。东方传呼热线电话62706270日前接到愚园路909弄18号居民汪女士来电,她居住的三层小楼建于上世纪20年代,眼下已90高龄。去年底,三楼住户装修时将天花板打通,屋顶掀掉,在脆弱的砖木结构上搞起了“复式”。

  【三层楼的邻居在去年11月搭建了一个违章建筑,拆违办它说不是违章建筑。他在屋顶上升高了两米,他说不是违章建筑。】

  在长宁区拆违办去年12月11日出具的答复上,三楼住户的这一行为被认定为“屋顶开窗”,不予立案。但两个月后,这一结论被长宁区人民政府撤销。记者从长府信访复查【2013】第76号文上看到:“区拆违办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不符合本市相关规定,要求该单位重新办理”。

  【他就跟我打招呼:对不起,我们当时没看清楚,是一个违章建筑,我们通知当事人拆除。】

  今年2月20号,长宁区拆违办组织了一次强拆,但只是把屋顶升高的部分恢复原状,并未拆除三楼住户打通天花板,在屋顶以下擅自架设的槽钢结构。这就好比锯断了箭杆,却将箭簇留在肉里;这栋90高龄的房屋外观虽看不出异样,内部结构却遭受重创。上个月22号,记者在现场看到,由于槽钢结构十分沉重,二楼汪女士家的天花板、墙壁已布满裂纹,门框也开始变形。而三楼住户依旧我行我素,不但继续占用屋顶以下的公共部位改造成房间,还在屋顶上开了四扇平推窗来采光。但对于这一行为,长宁区拆违办综合科李科长表示:

  【现在汪女士所反映的房顶上面开天窗,这个行为不是违法搭建行为,在合法的建筑物里面分割,占用公共空间,只能是这样一个行为。】

  虽然一口咬定这不属于违法搭建,不过李科长当天还是表态:

  【违法行为呢我们不管是哪个部门,都应该处理,我们拆违办来协调这方面工作。】

  如今一个多月过去,汪女士再次来电反映,三楼住户的违法行为非但没人管,还变本加厉:

  【上次不是拆违办组织他们去协商哪个单位来处理吗,后来我去问各方面,房办说他没来说过,物业说也没来说过呀,房地局说也没来说过呀。现在呢,他上面没人管他,他把公用的二楼走到三楼一个楼梯口还要装一扇门,还不让我们上去。】

  长宁区拆违办是如何进行协调的?记者致电李科长,他表示:

  【因为在电台里面不可能老是为这个问题来争执,所以我是说这个问题我们来协调下相关部门。这个案子我们已经移送给房管局了。如果房管局这边认定下来是违法建筑,那我们就去组织拆。】

  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感谢收听东方传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