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人"高空坠落脚手架 老板因1死2伤重大责任事故获刑

07.11.2014  11:46

  东方网11月7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雇工老板白安雇佣无高空作业资质的员工三人为某酒店清洗水晶灯,在三人还在脚手架上时,白安便擅自推动脚手架,导致9米高脚手架轰然倒塌,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日前,上海市静安法院审理了这起生产安全事故案并作出一审判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白安有期徒刑1年3个月。

  今年7月,白安与死者王波、伤者邵飞、杨勇等一行人来到延安中路上一家酒店的5楼清洗水晶灯。为了不影响酒店的正常营运,清洗工作安排在半夜。为了作业方便,王波、邵飞、杨勇都没有佩戴“碍手碍脚”的安全帽,而负有监督责任的白安也没有督促他们做好安全保障措施,仅仅是象征性地将保险绳索绑在了脚手架上。凌晨1时许,王波等人觉得从脚手架上爬下来太麻烦,就让白安连人带脚手架一起移动,虽然白安知道这样做违反了移动式脚手架使用规定,但存着侥幸心理的他,为了贪图速度并未坚持让三人下来。当他松开脚手架的四个刹车、试图凭借一人之力移动脚手架时,悲剧发生了。脚手架重心偏移发生了侧翻,王波等人纷纷从脚手架上坠落,王波头部着地,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邵飞左下肢长骨粉碎性骨折并累及关节面等,构成轻伤,杨勇骨盆不稳定骨折,构成重伤。

  据了解,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特种作业资质,能够熟练地使用保险带和安全绳。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白安明知三人无登高作业资质仍与他们订立雇佣关系,一旦出事,雇主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白安有期徒刑1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