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温费会再涨吗?夜班也盼高温费,能有吗?解答来了!
上海人注意!
这个月起
部分人将多一笔高温费收入
连发4个月!
那么
今年高温费会再涨吗?
“露半天”能领高温费吗?
夜班也能有高温费吗?
我们邀请了
上海人桥法律服务调解中心主任、
徐汇区人才协会会长、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曾云鹏
为大家作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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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费会再朝上调整吗?
这种可能几乎没有。
因为在2019年度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中明确,自2019年6月1日起,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夏季高温津贴自2019年度上涨至300元后,为保持相对稳定性且考虑用人单位的承受力,确定5年不变。
当然,这个不变,是最低标准,如果企业认为该标准太低,也可以自行出台高于该标准的内部标准,夏季高温津贴只要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就是合法的。
5年之后,是否有上调“最低标准”的可能,我认为,物价在上涨,上调也是必然的节奏。
Q2
“半露天”职工能享高温费吗?
就上海相关规定来看,只是明确“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但这个度,很难把握。
还是要实事求是地看待具体场景——
■比如财务人员去银行办事,就算隔三岔五,毕竟不会天天去。因为事涉款项,一般而言,用人单位都会给职工派车,而下车步行的一段路是非常有限的,因此,虽然是“半露天”工作,用人单位不给夏季高温津贴,是可以理解的。
■比如保安,即便大部分时间在室内工作,但无论是室外站岗还是巡逻,都是每个工作日固定的任务,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完成,对于这样的“半露天”工作者,给予夏季高温津贴合乎情理。
此外,当前裁审主流观点也是如此。
当然,通过企业内部的集体协商,对这些“半露天”工作者明确具体的合法合理合情的方案,应是目前最好的举措。
Q3
夜班职工也盼高温费
对夏季高温津贴,我认为要从工作环境和发放时效上分析。
规定明确“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也就是说——
■只要是露天工作的,不管气温高低,只要进入6月至9月,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夏季高温津贴,这里强调的是工作环境而非气温。
■而室内工作的,则以气温高低为主,只有用人单位将室温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才可以不发夏季高温津贴,反之就需要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与以往以天计算不同,现在按月计算,如果一个月以内室温超过33℃,哪怕只有一天,用人单位无法通过有效措施将室温降到规定范围内,就要给予一个月的高温津贴。
因此,夜班职工拿得到拿不到夏季高温津贴,首先取决于工作环境,只要是露天作业,纵然夏季一个月的气温都未达到33℃,也应该给予夏季高温津贴。
其次,室内夜班工作者,就要与室内气温挂钩,要看用人单位有没有举措、可不可以将室温降至33℃以下(不含33℃),如果无法做到,仍然需要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赶紧对号入座
看看你能不能拿到高温费吧!
本文来源:上观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