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高峰车新政实施1个月成效初显

14.05.2015  20:42
      为缓解本市早晚高峰时段出租汽车路面扬招、传统电调“打车难”状况,4月13日起,本市出租汽车行业推出“高峰车”制度,在早晚高峰时段由强生、大众、海博、锦江、银建等五大出租企业每天安排6000辆值班营运车,在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30至9:30,下午16:30至18:30的时段内,只承接乘客路面扬招,企业叫车电话预约调度和出租汽车营业站接客等业务,不得承接手机打车软件召车等其它预约业务。
      该措施实施1个月,从电调成功率和车辆营运车次统计数据看,高峰值班车制度成效初显。强生电调平台统计显示,在高峰时段的电调成交量有所上升,同期四周环比,电调成交量上升9.56%,电调供车率平均上升8.10%。另外,新政实施后,早晚高峰的日均营运车次环比前期半月增加972车次,上升1.4%,同比上月同期增加668车次,上升1%。新政实施1月以来,市交通执法总队共查处涉及高峰车拒载案件18件,所占比例不到出租车拒载投诉案件的1%。
      下一步,为进一步确保新政执行力,将进一步配套完善工作措施。一是宣传到位,将措施和要求宣传落实到每个驾驶员;二是技术监控,各企业分公司运用车辆GPS对高峰时段的营运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三是现场检查,市交通执法总队在重点路段加强早晚高峰期间值班营运车违规使用打车软件等违规行为的巡查力度,各企业通过路检、抽检等方法,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枢纽站的现场检查;四是严格考核,对乘客投诉、现场检查等发现拒载等情况,凡查实的车辆及驾驶员按照企业运营管理制度,由公司或移交执法管理部门考核处理;并将各分公司(车队)的执行情况,列入公司对分公司考核指标。五是严厉整治。对违规使用打车软件擅自载客的高峰车,一旦查实,按照扰乱营运站点秩序予以严格处罚。
  (运管处、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