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照高考等考务管理
20.01.2017 00:09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意见》提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务管理工作负责,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的工作职责,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省级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工作。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网上巡查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以及防范现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关检查检测设备,全面提高标准化考点技术防范水平。
意见要求,要严格监考巡查,加大对考场实地和网上巡查力度,防范、制止并如实记录违规行为。要利用网上巡查系统,实时传送标准化考点网络监控图像,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对考风考纪薄弱地区,要采取约谈、巡视、派人进驻考点等方式,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信息。(摘自:新华网)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0.01.2017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