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售房产再次买卖 赌徒骗友15万获刑

30.12.2015  19:17
   

因沉迷赌博而债台高筑,无力偿还之下男子将已出售的祖屋“转卖”给好友抵债,还出示了一系列“证件”,谎称房子确实是自己的,成功骗得好友15万元房款。近日,金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这样一起典型的房产诈骗案件,办案检察官表示,近年来随着楼市的火爆,利用房屋买卖实施诈骗的案件不在少数,购房者应对此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沉迷赌博承诺以房抵债

沈某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做事眼高手低,毕业后一直赋闲在家,是个标准的“啃老族”。去年中旬,他突然出手阔绰起来,原来是赌运旺盛。为了赚大钱让别人刮目相看,沈某投的赌注愈来愈大。岂料,幸运之神并未驻足长久,不到两个月他就欠下了一屁股高利贷。

这下可把他愁坏了,他一边处心积虑地瞒着父母,一边想尽办法四处筹钱。由于高利贷逼得紧,慌乱之下一向爱面子的沈某还是开口向好朋友陈某借钱,以解燃眉之急。

我家在村里有套祖屋你还记得吧,实在不行就以房抵债!你就给兄弟我一个改邪归正的机会吧,还了债我再也不赌了。”由于两人交情颇深,陈某也见过那套祖屋,权衡之下还是分3次将总共13万元借给了沈某,并写下借条。

实地看房 15万“出售”祖屋

然而,拿到钱的沈某还了一部分高利贷之后,仍恶性不改将剩余的钱全部投身赌场,没几天就挥霍殆尽。陈某催款几次后,沈某心里开始担心起来,自己压根还不了钱。

沈某盘算了一番,突然心生一计。借钱时他提到的祖屋确有其事,当时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偿还能力而随口说的,事实上房子早在一个多月前为还赌债已经卖出去了。“反正我还没搬走,要不将计就计,先把借条骗回来再说吧。”想到这里,他拨通了陈某的电话让他来实地看房。

小陈,我没钱还你了。这房子你看不错吧,15万元便宜卖你了,就当抵债。”在沈某的带领下,陈某屋里屋外实地仔细参观了一番,一听到只要15万元就能买到这么大的房子,他心中一阵窃喜,真是捡到大便宜了。“房子我挺满意,欠我的利息别还了,我再补你2万元房款吧。”陈某爽快地回答。

收据为证签下“购房协议

一周后,两人签订了“购房协议”,陈某把当时立下的借条和尾款还给沈某,并要求尽快正式过户给他。而沈某却镇定自若地解释起来:“这套房子是村里的集资房,正式的房屋转让合同需要到村委会签署,我联系后再通知你吧。”他拿出了一张盖有村财务专用章的房款收据,一本正经地说:“咱都十几年朋友了还怕骗你不成,这是我买这套房子时村里开的收据。”看到收据,陈某放下了防备心理,答应再等几天。

但在接下去的一个月里,沈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房子迟迟未过户。失去耐心的陈某直接跑去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干部告诉他,这房子是沈某的,但几个月前就已经转卖给他人了。得知真相的陈某两脚一软,差点瘫倒在地。在村干部的建议下,他立刻前往派出所报警。

近日,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沈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合计人民币15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处罚金一万元,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检察官点评: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近年来,房屋买卖已成为诈骗犯罪的高发区。本案中沈某的诈骗手法并不高明,通过带受害人实地看房子、出示带村章的房屋款收据等手段,取得了他的信任,成功施骗。在此,检察官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多加小心,要查清所售房屋的情况和“三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使用证)是否齐全。若还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切记不要支付全部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