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新规首日 仍有中介高挂低价过期房源
18.08.2016 20:38
本文来源: 新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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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徐妍斐
见习记者 胡 迎 实习生 张翰林
住建部等七部门16日出台新规,要求各地核验房源信息,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要将房源信息撤除。意见还要求,中介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等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等。
昨日,记者实地了解了沪上多家中介门店,发现一些已出售房源信息仍贴在门店橱窗等醒目位置,有的挂牌价竟与市场价相差80万元。中介方面表示,售后房源及时撤换并不难,需要简化橱窗信息牌的呈现模式,如用可替换手写彩纸代替高成本印刷牌。但也有中介表示,如果房东未通知门店已售信息,也会导致房源“被动过期”。
新规 已出售或出租房屋,自合同签订起2个工作日内撤除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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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2016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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