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工作引发争议 联邦快递被判赔付6.6万元

25.09.2014  07:55

  东方网9月25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在联邦快递上海分公司干了整整6年的小陈,一天下班后与同事一起吃晚饭并喝了酒,然后因故返回工作场所,见当班同事工作繁忙小陈就帮忙干了点活,联邦快递以企业文化与规章制度对饮酒后工作的行为“零容忍”为由,解除了与小陈的劳动合同。

  小陈酒后帮工的事发生在去年8月23日,公司管理层于9月2日、10日两次向小陈发出“调查性停职函”。9月11日,小陈收到公司与他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双方间的劳动争议就此发生。

  公司方面认为小陈违反了公司关于酒后不能工作的规定,而小陈则认为自己并不是在工作,只是义务帮忙而已。

  被公司解职后,今年3月,小陈向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联邦快递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6万元。仲裁委支持了小陈的请求,但联邦快递不服。今年6月向长宁区法院起诉,要求不承担支付6.6万元赔偿金的义务。

  联邦快递的依据是,公司《员工手册》明确将饮酒后工作列为“行为失检”;而所有“不检行为”均足以导致包括解雇在内的严重纪律处分。同时,公司《应备操守》规定,员工在公司办公场所处于酒精作用下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对此,小陈表示他只知道《员工手册》禁止员工在工作场所饮酒或饮酒后工作,并不知道《应备操守》的相关规定。

  法庭经审理查明,联邦快递的《员工手册》及《应备操守》对员工饮酒及其后果有不同表述。《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在公司场所或外出执行工作时,或于上班前8小时之内,食用任何含有酒精成分的食品或饮料;或在受酒精影响的情况下工作,均属于“行为失检”。而《应备操守》则规定:严禁在未经许可的条件下,在本公司的车辆、飞机和工作场所内食用酒精,或处于酒精的作用下。一旦涉嫌员工被确认违反本规定,该员工将被解雇。

  今年9月2日,长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联邦快递的诉讼请求,联邦快递应向小陈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