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监管办法即将出台 仅靠政府难解根本问题
1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在首届“中国互联网 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披露,《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实施,监管部门欢迎更多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运用自己数据集合的优势和传播媒介的特征,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风险的预警、交流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的工作之中,倡导食品安全共治监督和共治的社会氛围。
此次论坛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分论坛活动之一,受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药监总局指导,由新京报社主办,阿里巴巴作为战略支持方。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在线消费改变着食品生产流通链条,也对食品安全带来新的挑战。孙咸泽说,互联网打造了便捷的食品消费渠道,在给传统食品销售渠道带来冲击、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新的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大数据的支持,风险的交流,这些都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了新的契机。
对于“互联网 ”食品如何确保监管到位,使其有序发展,孙咸泽提到,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把“四个最严”作为行动指南对网售食品监管进行探索、创新,于2015年按照《食品安全法》立法思路,着手起草拟定《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集意见稿。该意见稿将明确并细化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自建网站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入网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多项行业义务,以及违反这些法定一无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明确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的机构、程序、方式等内容。
目前,总局着手起草拟定的办法,正在进一步修订中,预计近期将会出台。
在“互联网 ”时代,要很好的监管食品安全,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也需要转变。论坛上,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称,中国政府在曾长期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因此很多企业习惯有问题找政府,但在当今市场经济深化发展的前提下,消费者应当更多地想到有问题、有困难找市场、找法律。
他说,尤其互联网地迅猛发展,仅靠政府监管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如果企业是成心想做坏事,政府再加强监管都是事倍功半。所以要发挥第三方平台的源头控制作用,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囊括进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包括公众的投诉举报,以及科学知识的普及。
崔恩学认为,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相互配合,多方参与,走一条相互合作之路,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将会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过,即便是电商平台巨头也面临管理挑战。阿里巴巴首席治理官郑俊芳称,“电商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者有流通许可,食品生产者有生产许可,最终发现食品不合格,那么该向谁问责?如何做源头管理?”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曾经对抽检出现问题的食品做专项数据分析,发现超过90%的“不合格食品”都存在源头问题,即食品的原材料、添加剂或制造工艺不符合规定。然而,电商平台除了在履行法规下的审核资质证照、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主动处理,难以介入到生产企业的生产链。
另外,郑俊芳也表示,目前食品安全管理过于“一刀切”,简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她提议,食品安全管理及信息公开应该分层分级,监管的重点和重心更多放在安全隐患大的食品上,对于安全隐患较小的食品品质问题,食品感官瑕疵,更多交给市场机制来管理。“这样的区分有利于科学管理,也能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有更加科学、理性的认识。”
郑俊芳最后总结道,只有政府监管部门、食品企业、电商平台携手,各司其职,站在各自专业角度去努力,共同搭建起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才能最终创造出良好的网购体验,真正地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
据了解,目前阿里已与国家食药监总局建立食品安全科学传播机制,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科普信息,今后会在手机淘宝APP的淘宝头条专栏位置展示。此外,阿里正在多层面探索食品安全体系的搭建,有望在原产地追溯、保鲜包装、检验检疫、物流速度和支付便利等方面和监管机构、生态圈合作伙伴、食品企业合作,通过大数据应用,建立符合互联网时代的电商食品管控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