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29.08.2017  01:14

  为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督查工作,8月25日上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各督查组组长和副组长参加会议。

  毕井泉表示,此次督查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的要求,是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和评议考核办法的要求,是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要求。督查将围绕以下重点内容进行:各地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情况;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作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情况;严防严管严控风险,保障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的情况;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的情况;落实2016年考核整改措施的情况;其他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要通过督查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毕井泉指出,督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解决问题;要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各督查组不仅要到条件好、工作开展顺利的市县了解情况,更要到基础条件差、存在问题和困难较多的地方进行督查;不仅要发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更要着力发现工作落实中的“梗阻”和症结。要深入基层和一线,到市县和企业检查,了解各省(区、市)政府落实组织领导责任的情况,了解相关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的情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地方政府切实整改。督查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这次督查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领导同志担任督查组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办选派了精干力量参加。抽查的市、县和生产经营企业由督查组到地方现场宣布。将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实地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对有关内容进行评议,就发现的问题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督查还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以及多家新闻媒体全程参与督查组的工作。

  8月25日下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还对督查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