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其中提及上海的小餐饮店有望通过“备案”经营纳入政府监管。委员们认为,从食品安全工作“管”“疏”结合的要求出发,在严管食品安全的同时应当考虑群众的日常生活必需。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小型餐饮进行临时备案后,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以引导、督促这些小型餐饮依规经营,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