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检察院与县农委商讨预防惩治惠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措施

14.04.2016  19:51

4月12日,崇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黎等一行3人来县农委商讨预防和惩治支农惠农资金领域的职务犯罪措施。县农委主任袁刚,副主任陆锦辉、曹俊等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上,张黎副检察长结合中央文件精神,对查办和预防涉民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分析。袁刚主任根据农委实际情况,表示将在完善制度、教育警示和源头防范等方面加强内部治理,及时预防支农惠农资金领域的各类职务犯罪。

双方还一致讨论形成了《关于加强惠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工作的意见》,明确组成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以确保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中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治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