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互联网+护理清单公布 11大类42项护理服务落地

16.07.2019  11:20

  再来关注和民生息息相关的两个话题。

  上海“互联网+护理”试点实施意见 昨天正式发布,11大类42项护理服务率先落地,未来本市将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长宁、普陀、静安、浦东四个区的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相关政策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就“互联网+护理”试点的热点问题,本台记者吕春璐对市卫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访,请听报道:

  开始语:不少人对互联网+护理翘首以盼

  结束语: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

  以上由记者吕春璐报道

  不少人对互联网+护理翘首以盼,认为这是护理行业的“滴滴打车”版,有个头疼脑热随时可以通过手机呼叫护士上门,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主任科员黄锐说,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有特定的服务对象,包括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以及母婴人群。

  针对出院的病人,行动不方便,或者本身离患有某些疾病,对于这类人群提供了一种护理服务。上海有一个拓展,就对母婴保健这一块,对一些产后围产期,在上海的方案中增加,还有中医这一块。

  实施方案明确,只有实体医疗机构才可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需向发证机关申请登记家庭病床、巡诊、社区护理等服务方式,并向所在区卫生健康委申请,提供上门服务的护士也有资质要求。

  护士首先必须是执业满五年的临床经验,而且这个护士必须在注册在一家医疗医疗机构,他所有的医疗行为,包括出去开展护理服务,都是医疗机构为主体来承担的。

  黄锐提醒,即便是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第一次使用“互联网+护理”服务,也必须由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

  互联网加护理服务有42种项目,并不是每一家医疗机构都可以开展,所以有一个首诊的过程,首诊评判之后,认为你这个项目可以开展互联网加护理的,他就开展,如果觉得这个疾病必须要到医疗机构去治疗,还是不能开展互联网服务。

  此外,关于“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价格支付,目前按照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收费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安全方面,试点医疗机构或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根据协议要求,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备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为护士配备一键报警装置,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切实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和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

  以上由记者吕春璐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