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院探索建立新型引导侦查工作机制

23.09.2015  19:18
   

静安区检察院着眼构建新型侦诉关系,通过准确把握批捕条件、直接复核关键证据、召开公检专题会议和制发文书等方式,健全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确保办案质量。

在办案实践中,静安区院转变书面复核证据的传统模式,积极开展证据的亲历性审查,通过赴现场实地察看、当面询问证人及被害人、走访案发单位等方式,对91起案件直接复查复核关键证据137次。此外,静安区院着重加强逮捕证据条件的审查,促使公安机关加强证据审查认定,全面收集社会危险性证明材料。今年以来对27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捕率为8.9%,不捕后公安机关均未提出复议和复核。

对捕后需要续侦、存疑不捕需要补侦的重点案件,静安区院要求承办检察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今年以来共制发此类文书43份,同比上升19.4%。开展优秀补侦文书推荐评选活动,通过学习借鉴提高文书质量。

此外,召开公检联席会议,通报不捕案件情况,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规范侦查也是静安区院的在侦查监督管理上的工作,比如结合办理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利用伪基站诈骗、开设网上赌场等典型案件,与区公安分局开展“网络环境下犯罪证据收集和审查”专题座谈,对涉及网络犯罪的取证问题提出建议,进一步明确逮捕条件,达成执法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