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红十字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9月29日下午2点,静安区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撤二建一”的历史机遇和群团改革战略背景下顺利召开。上海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高解春,静安区区委书记安路生,区委副书记、区长陆晓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葳萍,区委副书记顾云豪,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顾春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鲍英菁出席大会,来自全区各委办局、街镇、学校、医院以及企事业单位的180名红十字代表共谋未来发展大计,积极为静安红十字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会上,首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由鲍英菁主持,工作人员宣读了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并由群团组织代表致贺词。
高解春充分肯定了原闸北区和原静安区红十字会在过去几年中的工作,他指出: 一是 依法治会,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适应群团改革的要求,认真履行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为百姓解难,为政府分忧。 二是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红十字工作与静安实际相结合的模式,策划和培育一批有特色有社会影响力的项目。 三是 改革创新、用于探索,注重能力建设和机制建设,增强红十字文化的传播和提升组织的活力。
安路生也对区红十字会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 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红十会字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 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 三是, 要不断加强红十字会自身建设。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代表们认真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天熙所作《勇于改革创新 凝聚人道力量 推动静安红十字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的工作报告。随后,召开了一届一次理事会,投票选举鲍英菁兼任区红十字会会长,江天熙担任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红光担任专职副会长,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副院长马昕、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举东、区民政局副局长沈连心、区卫计委副主任陈俊峰、区教育局副局长徐剑宏担任兼职副会长,选举14位常务理事,并聘请了安路生、陆晓栋兼任名誉会长。
(静安区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