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单位会计核算及决算编报质量,近日,青浦财政开展2015年度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工作。本次核查主要分二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单位自查,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填写基层单位自查表后,报送各主管预算单位审核。第二个阶段是财政核查,经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对预算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反馈预算单位并报国库管理部门备案。
本次核查结合部门决算批复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要求,明确部门决算公开格式和口径,一是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公开内容上,明确包括本部门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涵盖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二是“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内容上,明确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部门和单位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三是各单位公开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