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预算动态管理

14.04.2018  02:31
  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工作效率,青浦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动态调整业务操作规程,力求在制度上保证预算调整的严肃性,强调流程上规范操作,实现预算动态调整的有序高效。   一是把握原则不放松。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各支出科室应严格审核预算单位调整申请,新增项目一律按照部门项目经费追加流程执行。   二是规范操作不马虎。人员、公用经费原则上每月10日前,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调整;项目经费原则上集中9-10月进行追加。指标调整根据不同情况,报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在预算编审系统中进行及时批复。关于经济分科目调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预算执行中如需要对经济分”级科目调整的,应当报财政部门批准,部门不得自行办理。   三是明确流程不含糊。为了统一规范部门预算动态调整的内部操作流程,区财政局设计了专门的样表,明确了资金审批和拨付的流程,切实加强预算动态调整监管,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青浦区财政局以监督促管理
  青浦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积极作用,财政局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