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新路径
青浦区为破解因推进“198”区域土地减量化工作而对农村集体经济造成影响的难题,通过“统筹在区(区级协调政策或统筹项目资源)、造血在镇(街镇统一搭建造血平台,成立造血项目公司)、输血到村(造血项目公司获得的收益按股份分配到村)”方式,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区协调政策,街镇搭建造血平台
该模式是由区统一协调政策,支持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以成本价购买区内大型社区商业配套房等用于物业出租。目前,赵巷、徐泾、华新、练塘、朱家角等镇通过这一模式,累计购置物业近10万平方米,投资达9.61亿元,总体运营良好。其中,赵巷镇成立上海赵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资产公司占20%,八村一居占80%。2016年启动4个项目,以成本价收购大型社区商业配套房(10349元/㎡)和镇域内动迁安置商业配套用房(6490元/㎡),现完成收购面积16859平方米,购置总价为1.57亿元,目前已全部出租,均价每天2.5元/平方米,平均收益率9.38%。2017年新启动一个项目, 项目面积约为6700平方米,现已完成公开招租工作,单价为每天2.8元/平方米,5个项目平均收益率将超过10%。
二、区统筹资源,集体经济组织参与
该模式是由区国资企业统筹自有资源,联合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开发项目。实践中,由青浦国资委旗下的出口加工区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区内上海新鹤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青浦练塘集体资产有限公司等4家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成立上海携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投资1.46亿元购置位于青浦出口加工区里的标准厂房,购置面积为36085平方米,其中区级国资企业持股44%,集体经济组织持股56%。
为进一步扶持集体经济,区国资企业在运营的收益分配方式上也对集体经济组织予以倾斜。双方约定,如果公司当年度税后收益达到或超过总投资额的6%,双方按股权比例分配;如果公司当年度税后收益达不到总投资额的6%,集体经济组织优先分配收益至6%;如果公司当年度税后收益达不到总投资额的6%,且在区国资企业收益部分全部让出的前提下,集体方分配收益仍不足6%,则按实际利润分配,国资方不作其他任何补偿。
三、承接公共事业职能,参与村级社会服务
近年来,村委会承担的陆域、河道卫生保洁和居家养老养护等社会事业工作日益增多,青浦区部分村居将这些公共事业委托给第三方运作。鉴于这一方式需要较多的财政资金投入,青浦区提出了将此类社会事业工作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来承担的思路。对此,练塘镇选择了一个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先行探索试点。
操作中,试点村将村内陆域卫生、河道保洁、美丽乡村建设涉及的环境治理工作委托村社区经济合作社来承担,将原有用于卫生保洁和环境治理方面的资金进行整合,区财政再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奖补,以达到所有收益全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取的目的。实践表明,该模式一方面充分保障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工作收入,另一方面原本由第三方获得的利润“肥水”全部流入“自家田”,最终通过直观的获得感充分调动了成员参与的积极性,推进了农村社会事业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