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检察机关集中公诉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24.04.2015  12:33
   

连日来,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本市检察机关集中公诉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共将21件34名被告人集中诉至法院,总案值达1522万余元。

据介绍,此次集中公诉的案件中商标类犯罪案件居首位,共20件33人,占此次集中公诉的95%,案值超过百万的有4件,占19%。其中,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LV、CHANEL、PRADA等品牌的包及服饰,价值高达人民币428万余元,系本次集中公诉案值最大的案件。

日前,青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了一起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2013年4月至2014年2月间,冯某租借青浦区华新镇新府北路某民宅,在明知“Any Hi-Toner”系注册商标且没有商标注册人授权的情况下,委托他人非法印制带有“Any Hi-Toner”字样的商标标识4万余枚,张贴于碳粉产品的外包装上,用于销售。

另据介绍,此次集中公诉中共同犯罪案件有所上升,占此次集中公诉的42.8%,犯罪人数最多的有7名被告人。如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肖某等人租借本市青浦区新镇新谊村某号作为加工点,制造假冒“道康宁”(“DOW CORNING”)品牌硅胶,雇佣周某为该加工点运输原料,雇佣余某、徐某将其存放在本市闵行区华漕镇某仓库的印有“道康宁”品牌标识的空硅胶管子和包装箱运输至加工点,并将假冒“道康宁”(“DOW CORNING”)品牌硅胶成品运输至本市闵行区九星建材市场等销售点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