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推出双随机抽查制度 失信企业将综合监管

19.01.2016  14:56

  即日起,上海市场监管将告别过去“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全覆盖的监管模式,正式将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的“双随机”抽查制度,使市场监管执法更为阳光。

   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

  记者了解到,以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贯实施的市场巡查制度,起源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制定的《关于在市场监管中推行市场巡查制的通知》。这种强调“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全覆盖监管制度,既缺乏监管精准度和针对性,实际监管效能低下,又给基层所监管执法工作人员造成了“无限责任”。

  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双随机”抽查就是将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并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中关于随机抽查的制度要求,予以进一步深化完善,再全面复制推广到市场主体行为监管之中,实行“两个随机、一表共用”、“抽取、检查两分离”的综合执法随机抽查监管制度。

  市工商局指出,第一个随机,即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根据市场主体注册号随机摇号,从登记数据库提取、确定检查名单。第二个随机,即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在市工商局将检查对象抽取名单统一下达至工商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后,由其从事先建立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涵盖一定范围),或在局范围内开展全员随机。

  失信企业将综合监管

  市工商局指出,“双随机

  抽查将突出重点监管,信用约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最近三年有两条及以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最近三年受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最近三年有已经调查核实的10人以上群体性消费者投诉的市场主体,如其涉及综合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指向的对象范畴,将全面列入该项综合监管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

  对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能当场纠正的,告知企业直接予以纠正;需要责令改正的,提出整改要求,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