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酒后载陌生女不慎坠河 被判危险驾驶罪获刑

11.01.2015  13:26

  梁某醉酒后开车,半路搭载一陌生女子,结果车辆坠入河中,所幸两人均获救。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获悉,梁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2个月。

  去年12月3日晚,梁某在餐馆吃饭喝了三两白酒,之后驾车回家。梁某行至上地附近时,看到路边有一陌生女子独行,就上前问其是否要搭车。女子称自己要去颐和园附近,梁某就让她上了车。当车行至清华西路时,梁某发现车右前方好像有人,就向左打方向盘并踩刹车。慌乱中,梁某错把刹车当油门,汽车加速向左侧的路边冲去,在撞倒路边的树木和万泉河边护栏后,车辆坠入河中。所幸河水不深,梁某和女子迅速逃出来站在车顶后被救起。

  经鉴定,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5mg/ml,达到了醉酒标准。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梁某因此被判拘役2个月,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