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防汛条例8月起实施 台风暴雨红警中小学幼托停课

26.07.2014  12:46

  台风“麦德姆”虽与上海擦肩而过,但每年入夏上海防汛防台形势依然严峻。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防汛条例》,这部将于8月1日起实施的地方法规,针对一些乡镇、街道工作重点仅放在汛期应急上,存在“汛前搭班子,汛后散摊子”的现象作出了明确规定。

  去年10月8日,台风“菲特”带来特大暴雨,使嘉定一小区地下车库被淹,61辆车遭遇灭顶之灾,经过31个小时排水后车库积水才得以清空。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地方的地下车库虽有排水设施,但因设计排量小等原因难以发挥作用。

  针对这一问题,《条例》在此前草案基础上再次增加一条,明确建设单位在地下公共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当落实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及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预防和减轻防汛安全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此外,《条例》还规定,一旦发布台风、暴雨红色预警,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专人加强对地下工程设施等重点防护对象进行现场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此次《条例》中还进一步明确,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一旦发出,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应立即通知停课,对已到校学生,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应当做好安全保护工作。举办户外活动和除应急抢险外的户外作业,也应立即停止。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近年在对部分受灾群众转移过程中,往往出现少数人不愿离开,工作人员不得不一直守候劝说的情况。对此《条例》明确,对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经劝导仍拒绝撤离的人员,组织撤离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实施强制性撤离。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