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院健全法律文书工作机制取得实效

13.03.2015  01:40
   

法律文书的制作是检察机关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集中反映了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司法规范、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闵行区检察院在上海检察机关近日举办的“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中成绩突出,有10篇法律文书获评优秀,居全市基层院首位。

据了解,闵行区检察院之所以在此次的评选活动中成果突出,缘于该院建立了健全的法律文书释法说理、质量审核等工作机制。2013年以来,该院根据《上海检察机关“规范法律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文书质量”三年工作规划》的要求,首先从建立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机制着手,制定《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对释法说理的主体、对象、原则、范围等明确规定,细化每个具体项目,使得每一步骤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除此之外,规范化的法律文书格式模版也为干警撰写法律文书提供了借鉴,该院将法律文书分为叙述式和填充式两大类,分别按照不同的标准要求干警进行释法说理,同时还专门对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等对外的、重要的、终结性的法律文书专门制作了规范的法律文书模版,供业务部门使用,以规范法律文书格式并为检察干警制作优秀法律文书提供借鉴。

为确保法律文书的效果,该院还实施了法律文书专人审核工作机制,即指派1名从检时间长、办案经验丰富、文字功底扎实的院检委会委员专职审核,从格式规范性、表述完整性、说理透彻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等方面严格把控,并阶段性总结梳理问题予以通报。

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的‘门面’,能够正确反映办案质量和检察干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我们的法律文书更规范了,说理性更强了,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也促进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树立。”闵行区检察院检察长潘祖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