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起施行门楼牌管理办法 擅设门牌可罚3万

29.08.2014  11:00

  原标题:擅设门牌最高罚三万

  导读: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公安局人口总队获悉,为了适应首都社会发展的需要,本市将于2014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北京市门楼牌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扩大了门楼牌管理的适用范围,将目前的仅对住宅类建筑进行管理,扩大为对所有建筑实施管理。同时,增加了违规处罚罚则内容,9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编制门楼牌地址信息设置门牌、楼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历史

  老规章已“暂行”了28年

  据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有关领导介绍,门楼牌管理工作是地名管理和公安户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市现行的门楼牌管理依据为《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京政办发[1986]4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随着首都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暂行办法》已无法满足当前管理和服务的需要,管理工作中存在管理范围未覆盖全部建筑物、管理职责过于集中、经费保障不到位、编号环节滞后等诸多问题。

  改变

  新规有四大方面改变

  扩大适用范围所有建筑都要有门牌

  本市现行的门楼牌管理《暂行办法》仅对住宅进行管理,住宅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未纳入管理范围。但随着北京新建写字楼、办公区、商业区日益增多,带来了门楼牌不规范、无编号等问题。

  因此,新的管理办法扩大了门楼牌管理的适用范围,将目前的仅对住宅类建筑进行管理,扩大为对所有建筑实施管理。相应地将以前的仅对住宅类建筑实行门牌、楼牌管理,完善为对所有建筑进行门牌、楼牌、单元牌、户(室)牌管理,实现了本市行政区域内门楼牌管理全覆盖。

  门楼牌具体管理由市级公安下放到区级公安

  根据本市之前的《暂行办法》,门楼牌管理主要由市级公安机关负责,区、县公安机关不承担管理职责。但北青报记者发现,由于《暂行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仅限于城六区城市地区的门楼牌,其日常维护经费由市财政每年拨付,而城六区农村地区和远郊区县门楼牌日常管理无经费来源。这就造成了管理职责过于集中,经费保障不到位。

  所以新管理办法明确了门楼牌属地管理的管理权责,将原有的市公安机关集中管理的体制调整下放为区、县属地管理的体制。新办法规定,市公安机关是本市门楼牌工作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门楼牌管理工作。区、县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门楼牌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工程规划时应当预编号门楼牌

  根据现行的《暂行办法》,门楼牌编号环节处于房屋产权登记环节之前,规划、预售环节之后,这就导致房屋在规划、预售前期往往以建设单位自行编制的临时编号为依据,重号、跳号现象较为严重。

  新办法则规定,将门楼牌编号环节前移,规范编号工作流程。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门楼牌设置规范对建设工程门楼牌进行预编号,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上进行标注。建设单位进行门楼牌预编号,可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进行编号指导,公安机关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编号指导意见。在申请房屋预售许可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房地产测绘单位按照门楼牌预编号出具测绘成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据此办理预售许可。

  对未申请进行编号指导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预售时告知买房人正式编号(以公安机关最终出具的门楼牌地址、编号证明确认的编号为准)。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建设单位、产权人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地址、编号证明,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地址、编号证明确定的地址信息开展登记,核发权属证明。

  临时建筑要设临时标牌

  新办法将临时建筑纳入门楼牌管理,对临时门楼牌的设置进行了规范,对临时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统一编号,并设置临时标志牌。同时,对临时门楼牌的性质作了限定,临时标志牌仅用于标识建筑物地址信息,不作为该建筑物本身合法性的证明以及产权登记地址信息凭证使用。

  处罚

  擅自损毁门牌可罚三千元

  新办法增加了违规处罚罚则内容,明确了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编制门楼牌地址信息设置门牌、楼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更改、移动、拆除、损毁公安机关依法设置的门牌、楼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而在现行的《暂行办法》中,则只是规定了门牌、楼牌是国家设置的公共设施,私自设置、变更或乱移、乱动门牌、楼牌的,毁坏、盗窃门牌、楼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同时新办法明确了管理人员责任,公安机关以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门楼牌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是无故拖延编号指导、编号审核、制作安装等工作流程和时限,拒不履行相关职责的;二是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编制门楼牌号和设置门牌、楼牌的;三是委托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制作、安装门牌、楼牌的;四是发现门楼牌松动、遮挡、破损、丢失等情况或者接到有关情况的报告未及时纠正、维护或者更换的。

  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民政、交通、质量技术监督、财政等行政部门在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门楼牌管理的相关工作。同时公安机关希望产权单位、产权人和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北京市门楼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做好门楼牌的管理工作。

  南锣鼓巷部分店面难寻“门牌号

  昨天晚上的南锣鼓巷灯火通明,北青报记者在现场发现,一些生意红火的店面却没有“门牌号”,“这个门号牌比较个性,石头材质跟旁边的店面风格很搭配。”一对游客正拿着相机拍咖啡店的门牌号“帽儿胡同1号”。因为与其他门牌号造型稍有不同,帽儿胡同1号的门牌号吸引了很多游客。“这个门号牌装很久了,不是我们自己做的。”咖啡店一名工作人员说。“我们这个店面和南锣鼓巷107号是一个大院,暂时还没有挂出门牌号。”一家青瓷店的店员告诉北青报记者:“附近有很多店跟他们家情况很类似。”另据记者了解,南锣鼓巷有部分店面是刚刚装修,“原来的门牌号撤掉了,还没来得及装新的”。

  “我们这几个店面是租的同一户人家的房子,门牌号都是一样的,我们几家都没有挂出来。”一家饰品店老板说。在南锣鼓巷有很多店面外观相似,自成一排,据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这些店面多是租用同一户人家的房子,门牌号也是一样的,一直都没有挂出来。门牌号的缺失似乎没有对游客产生影响,“我们倒没有特别在意门牌号,但是有门牌号就更容易找到店铺。”奶酪店门口的小赵说。

  便民

  因地名变更证件地址变更免费

  根据新的办法,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新地名或者批准变更地名的,应当自确定或者批准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市公安机关和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收到通知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新地名或者变更后的地名开展门楼牌地址编号管理工作。

  同时,因地名变更需要更换门楼牌的,由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统一组织更换。因地名变更,户籍管理、产权登记、工商登记、社会保险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公共管理活动确需办理地址登记事项变更的,办理相关事项的单位应当免费为当事人办理。

  文/见习记者池海波实习记者潘岩岩郭瑾王程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