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院针对桶装“假水”积极建言献策
近期,长宁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当前桶装饮用水市场“假水”泛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需引起重视。结合案件,该院通过调查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言献策,市食药监局表示积极整改并落实相关措施。
犯罪嫌疑人通过开设地下水厂,用过滤的自来水假冒农夫山泉、正广和等10余个品牌的桶装水,出售给某健身会所、餐饮企业以及社区居民。假冒农夫山泉、雀巢、正广和等品牌的水桶、桶盖、标签等都有人上门推销,部分则是从网上购得,灌装、封口、贴标、销售均有人负责,生产“假水”产业链正逐步形成。涉案地下水厂人员来自偏远地区和外省市农民,没有专门的用水处理的知识和经验,但他们却借了民居后,堂而皇之开设水站出售“假水”,违法活动长达2-3年之久。
《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明确规定,桶、瓶子及其盖子在灌装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和消毒。灌装和包装必须采用自动化设备,禁止人工灌装和封盖。地下水厂所使用的水桶没有经过专门的消毒,就用经过滤的自来水灌装,且净水设备长期不进行更新维护,极易导致污染。
针对上述情况,长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政协委员叶国平建议,一是要对地下桶装水问题引起足够重视,加强监管力度,特别是对于这些伪劣桶装水流进会所、餐饮和居民社区,严重影响群众食品安全的,要严厉打击。二是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不要贪图便宜,去购买流动出售的桶装水,而应该到正规商场购买,且索取发票。建议有关居民小区的物业积极为业主服务,提供购买、送达桶装水的服务。三是建议市场监管机构加强日常巡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重点检查流动出售桶装水的行为。动员社区居民及时报告不法分子借民居办地下水厂的违法活动。四是建议本市组织一次桶装水问题的专项检查,重点对经常流动在社区的小型桶装水销售点、推销桶装水的车辆、回收水桶的个体商贩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近日,上海食药监局表示接下去将突出重点,严格检查桶装水的经营销售单位,重点检查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即能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以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规范产品标签标识等等,同时严厉打击大桶水非法经营窝点,组织执法力量坚决取缔黑窝点黑作坊,并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倡导居民在正规渠道购买桶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