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1.03.2017  02:01

  长宁区财政局严明纪律、明确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从严治党基础。梳理汇总、深入学习财政管理各项制度,在深化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强化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理念。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明确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责任项目书,并在全局内公示。建立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三是加强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制定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进一步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加强思想教育,筑牢财政干部防腐拒变思想防线。拓展廉政教育学习方式,用身边人、身边事和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干部做到勤政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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