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落实环境监管网格责任
19.04.2016 11:52
本文来源: 环保局
一是制定了《长宁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和责任落实方案》,明确区环保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领导、组织、推进我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同推动和开展辖区环境监管专业性执法工作。区网格化中心依托现有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实施环保非专业性监管。二是将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落实到三个层面:区政府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督促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各街镇和临空办依托11个街镇(园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负责和指导网格监督员对所监管的网格加强环境状况巡查,运用街镇联勤管理模式,做到面上覆盖、不留死角;居、村委会负责协助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及时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并发挥居民区自治力量,对全区35个管理网格加强日常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并控制环境安全隐患。三是设定了巡查、查处、反馈、督查等四项运行机制,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巡查和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查处结果的答复和公开以及上下级网格的督查和指导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配套建立了网格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等监督制度,全方位监督环境监管网格责任落实情况,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对环保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的,将依法依纪进行问责。(长宁区环保局)
本文来源: 环保局
19.04.2016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