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不断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16.09.2015  19:11

  随着新《预算法》的全面实施,长宁区财政局以深化改革、盘活存量、保障基层为原则,不断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一是落实各项财政改革。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预算前瞻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逐步建全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为科学考量政府绩效提供有效信息。加强政府债务全口径预算管理,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

  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目前,长宁已基本形成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收回的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除部分结转未完成项目外,全部统筹用于区重点项目、民生项目。

  三是重构基层财力保障机制。推动街镇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等领域。安排每个居委会12 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服务群众、居民区自治、应急帮困等项目;对街镇编外人员收入调整予以保障,提高劳务派遣制居民区工作人员和专职党群工作者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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