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学会:明长城墙体七成以上保护较差

16.08.2014  19:23

  原标题:长城人为破坏加剧

  本报讯(记者 赵婷婷)目前,长城依然面临着相当严重的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威胁,特别是近年来人为破坏还有加剧的趋势。为纪念邓小平、习仲勋“爱我中华,修我长城”题词30周年,昨天,中国长城学会与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内部共同就30年来长城保护的得与失举行了座谈会。会上呼吁适时修改完善《长城保护条例》,并建立长城保护基金会,来加强对长城的保护。

  长城保护面临4种威胁

  中国长城学会昨日发布的《长城保护30年的回顾》中提到,目前长城的保护面临4种威胁。首先,法人和单位破坏严重,这是当前损毁长城的主要形式,个别地方政府的部门基本建设、长城资源的利用工作中,过于追求眼前利益、局部利益,随意开挖,破坏长城的事件屡见不鲜。其次,对长城的保护意识淡漠,在长城上取砖取土,平整道路,种植作物等现象严重。第三,偏远地区的地方财政困难,保护能力差,长城的遗产构成又相当复杂,致使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记录档案等基础工作进展缓慢。第四,对长城保护、维修、展示、管理等方面缺乏深入研究,致使理论基础薄弱。

  明长城墙体七成以上保护较差

  调查显示,受长期以来的地震、洪灾、风雨侵蚀等自然因素的影响,长城的保护状况不容乐观。以明长城为例,墙体只有8.2%保存状况较为良好,而74.1%保存的状况较差,甚至只剩下地面的基础部分。抢救、保护这些长城已经刻不容缓。西北大学教授段清波参与长城资源调查后认为,如此大体量的长城仅依靠现有的少数文物工作者和少量的志愿者来保护是不可能的。

  建立基金会发动全民保护长城

  长城学会建议,未来应开展长城整体情况的调查,编制长城保护规划,制定整体保护的策略。现有的《长城保护条例》对长城的保护曾起到关键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条例有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针对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和修缮资金缺乏的问题,学会建议参考国外有效经验,建立长城保护基金会,发动全民参与长城保护。此外,还应该充分推动长城文化与现代艺术及数字技术实现有机融合,这不仅有利于长城的调查,还能帮助长城沿线地区经济开发,土地合理调控,形成共赢的局面。

  近年部分破坏长城案例

  2000年在河南省鲁山县四棵树乡分水岭段发现的春秋时期楚长城,在发现9个月后惨遭破坏。

  2006年,北京密云县石城镇云蒙山中,一条紧邻长城的景区公路正在紧锣密鼓地修建着,工地上铲车轰鸣,炮声隆隆,公路离长城的平均距离不足10米,最近处不足3米,而按照国家的文物保护标准,长城500米范围内严禁任何施工。

  2006年,在河北卢龙县一个村庄,当地村民曾使用长城砖修建房屋。类似的情况在怀柔区大榛峪村也曾出现,一些游客被发现偷偷拆走长城砖。

  此外,陕西、甘肃、内蒙古、宁夏等地曾出现几十里、几百里的土筑长城被平地挖掉,古长城城墙当肥料来用的情况。有些地区把长城的砖石拆来修马路、修水库、修房屋,甚至有的地方把长城的石墙用炸药炸掉当石料出售,以致一些地区土筑长城的遗址已经很难找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