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粮安工程”建设 保障长三角粮食安全——第十届长三角粮食发展与合作会议在沪召开
10月22日,第十届长三角粮食发展与合作会议在沪召开。会议学习贯彻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围绕“推进‘粮安工程’建设,保障长三角粮食安全”主题,讨论交流进一步共同拓展长三角粮食安全合作与发展。苏浙皖沪三省一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出席会议,22个地级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及长三角地区粮食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南京财经大学粮食经济研究院负责人等130余位代表参加会议。
本届会议恰逢长三角粮食发展与合作会议平台成立10周年,通过大会交流、小组讨论和三省一市粮食局领导专题座谈,就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编制本省市“十三五”粮食发展规划及推进“粮安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并就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站在新起点上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粮食合作与发展,达成广泛共识。
经过与会代表共同努力,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正式宣布公开出版了《长三角粮食发展报告2015──长三角地区的粮食安全》,发展报告探索构建了适合长三角地区的粮食安全评价方法,对长三角地区区域粮食安全进行了多方面评价分析,这在全国区域粮食研究史上是比较领先的;二是经理事长单位上海粮食局提议,与会代表讨论通过,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粮食局为理事长单位,成员单位扩大到苏北和皖北地区粮食局和有关企业;三是三省一市粮食局领导代表长三角地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粮食产销合作与发展战略框架协议》,进一步拓展了苏、浙、皖、沪四地粮食产销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多赢。
会议认为,苏、浙、皖、沪四地充分发挥产销区各自比较优势,积极创新产销合作方式,适时共同举办粮食产销对接合作和粮油精品展示展销活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四地粮食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搭建更多更好的合作平台。充分发挥长三角粮食信息网络优势,加强粮食信息交流合作,及时沟通交换双方粮食生产、流通、市场行情、产品质量、政策等方面信息,努力实现粮食信息资源共享。
会议强调,长三角地区是全国粮食需求最集中、产销流通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在今后十年,长三角地区粮食部门应该加强交流,紧密协作,共同努力;应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通力协作增强长三角地区粮食产销合作的物流能力,以提升粮食产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贯彻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推进“粮安工程”建设,保障长三角粮食安全。
会议确定,第十一届长三角粮食发展与合作会议2016年在宁波市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