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工作简报(第十二期)

22.01.2015  20:10

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

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

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于2014年12月1日在上海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讲话精神,切实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和长三角区域协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入交流了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有关情况。

会议回顾总结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的主要进展和成效。2014年,三省一市和八部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全面落实《大气十条》,不断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定实施《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2014年度协作重点,加快推进重点治理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空气质量呈现好转趋势,南京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圆满成功,预测预报、应急联动、重大科研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区域协作有了一个良好开端。

会议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协作工作。审议通过了《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5年重点工作建议》,研究讨论了在用机动车异地协同监管、船舶污染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等配套方案和建议。2015年长三角区域大气联防联控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聚焦清洁能源替代、煤电升级改造等重点领域,加快落实污染治理的共同行动。二是着眼难点问题,持续推动港口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探索创新和先行先试。三是夯实协作基础,强化区域执法联动、政策对接和技术协作。近期,三省一市要全力做好2014年度收尾攻坚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以及12月13日南京国家公祭日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来源:协作小组办公室)

 

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启动

自2014年12月28日起,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长三角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中心在环保、气象系统内按日发布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为长三角区域环保、气象部门提供一周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形势分析技术服务。

(来源: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省市进展

安徽省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

2014年以来,安徽省政府将扬尘整治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点工作,督促各地盯紧抓牢,毫不放松。各地认真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规定,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启动扬尘污染整治,广泛动员部署。 印发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成立了由省住建厅厅长任组长的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4名同志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召开全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现场会、动员大会,培训建筑扬尘管理人员5000多人次,培训一线人员达8万多人。 二是强化防治措施,严化管理。 各地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防治责任,落实围挡封闭、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建筑垃圾清运等措施;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全面推行城区道路机械化负压式清扫作业方式,增加城市道路洒水频次,全面安装渣土运输车辆GPS定位系统,落实密闭运输措施。 三是开展专题督查,整改存在问题。 6—7月,安徽省组成10个督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对16个市和2个直管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每市抽查一个县,房建、市政项目分别从省住建厅保障房项目库和建筑项目监管系统中抽取,拆除项目、渣土运输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在督查地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 四是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9月份以来,省住建厅对各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情况通报所在市政府。11月3日省电视电话会议后,省住建厅组织督查组对六安、淮南、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等重点市,再次进行现场督查,发现问题从严处罚。

截至11月上旬,安徽省已对4580个建筑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2800多个存在问题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或提出整改要求,其中125个项目被强制停工整改;共处罚539个项目(企业),罚金达472.4万元。102个港口码头、667个物料堆场、318家混凝土搅拌站和640家非煤矿山企业完成了环境整治。

(来源:安徽省环保厅)

 

江苏省出台新举措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出台,明确到2015年,全省将基本形成秸秆收贮利用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基本杜绝露天焚烧秸秆。到2017年,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实现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目标。

以稻麦秸秆为主,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是江苏现阶段解决秸秆出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意见》指出,要扩大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农机、农艺措施结合,切实提高秸秆还田质量。

为推进秸秆能源化、工业化、饲料化等利用,《意见》提出扶持多种主体就近就地将秸秆粉碎压制固化成型,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产业,替代煤炭等燃料。科学布局新的生物质发电企业,2017年全省生物质发电企业达到20家、装机容量50万千瓦左右,秸秆利用量提高到150万吨。规划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装置,鼓励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板材、造纸、装饰材料产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秸秆提取乙醇、秸秆酶制剂等产品研发,鼓励发展编织专业合作社,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

收贮难是制约秸秆综合利用的关键因素。《意见》明确,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牵头、农户参与的原则,大力发展“合作服务”、“村企结合”、“劳务外包”等多种形式的收贮服务,特别要鼓励相关公司、企业深入村组和田间地头开展专业化收贮业务。到2017年,全省秸秆收贮量争取突破2100万吨,除机械化全量还田外,全部实现秸秆离田收贮利用。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江苏省科研院校众多、科技力量雄厚的优势,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前瞻性、关键性技术攻关,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已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引导企业自主研发一批科技含量高、适用性强的装备设施。加大相关科技项目资金支持。

意见》规定,省市县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投入,建立目标管理、以奖代补机制。《意见》还就抓好秸秆禁烧巡查监管工作、提高各级政府组织协调水平等进行了规定。

(来源:江苏省环保厅)

 

部委进展

环保部出台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

近期,环保部制定并印发了《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要求长三角地区按照“分业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推进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四个行业大气污染治理,限期完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大幅度减少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方案明确,长三角地区543家企业、1027条生产线或机组,要全部建成满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工程,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去除效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较2013年下降30%以上。

(来源: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