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雇锁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催讨货款 被拘役

15.12.2016  18:12

 

  两名公司业务员为催讨货款,竟雇锁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触犯刑律,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刘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分别判处拘役6个月和4个月。

  吴某和刘某均是来沪务工人员,在某公司从事轻纺产品销售业务。两人因缺乏法律常识,碰到无法收回货款时采取了触犯刑律的过激行为。吴某、刘某所在的公司分别与陈某的公司业务上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两人分别向陈某供货后,迟迟拿不到陈某欠下的50多万元和30多万元的销货款,且陈某一度离家躲债。后来通过多方打听,吴某、刘某获悉了陈某家的地址,决定采取上门坐等的方式来向陈某催讨货款。

  2016年7月29日晚8时许,吴某、刘某到了陈某家门口,见大门紧锁,敲门无人应,竟想出了请锁匠开门入室。开锁进去后,家里没人,待到了第二天早上9点多,走的时候带走了二瓶红酒和一瓶洋酒等物品。2016年8月4日下午4时许,吴某、刘某等人第二次上门欲向陈某催讨货款,再次冒充房主请锁匠开锁,非法侵入被害人陈某的家中。

  2016年8月8日晚10时许,吴某为继续向陈某催讨货款,第三次采用冒充房主请锁匠开锁、撬锁的方式非法侵入被害人陈某的家中,被接到报警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刘某在接到电话通知后主动至公安机关自首。